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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授予国立高等教育机构的应届毕业生(本科和硕士分开),即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公民,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教育、科学和创新部组织的竞争性选拔结果确定。 奖学金申请所需文件清单: 护照复印件 个人信息表 / 简历摘要 学生成绩册 (成绩单) 院系推荐信 科研导师推荐信 科研工作摘要 科研论文、会议、研讨会和奥林匹克竞赛的证书和文凭(文件须经学术秘书批准) 体育、各类比赛和活动的证书和文凭 语言证书

以伊万·米哈伊洛维奇·古勃金命名的俄罗斯国立石油天然气大学(国家研究型大学)塔什干分校 (Yǐ Yīwàn Mǐhàiyīluòwéiqí Gǔbójīn mìngmíng de Éluósī Guólì Shíyóu Tiānránqì Dàxué (Guójiā Yánjiū Xíng Dàxué) Tǎshíkěn Fēnxiào)

适用对象

全日制 (quánrìzhì)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授予国立高等教育机构的应届毕业生(本科和硕士分开),即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公民,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组织的竞争性选拔结果确定。
  • 为学生设立的国家奖学金配额(十一名)根据以下方向单独分配给本科和硕士,每个方向一名奖学金: 农业和水利; 技术和信息学; 医疗保健和社会保障; 社会-人文和社会科学; 自然科学; 商业和管理; 教育学; 文化、艺术和体育; 外语; 法律和国际关系; 新闻学。 经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的请求,内阁部长可在每个学年开始时根据调整教育方向优先事项的必要性对本列表进行修改和补充。
  • 为学生授予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须符合以下标准: 通识教育准备与科学研究(创造性)工作的结合; 参与与方向相关的会议(竞赛); 至少发表两篇作品(文章); 掌握语言——国家语言和一门外语(不包括独立国家联合体国家的国家语言),在个别情况下,如果本科教育方向或硕士专业是外语,则额外需要掌握另一门外语; 掌握乌兹别克斯坦历史。 语言、信息技术、乌兹别克斯坦历史知识水平要求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设定。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须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部长下属的国家测试中心(各地区)参加专项测试考试,以确定其在这些科目上的知识水平。该中心将测试结果最终报告提交给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的提名由国立高等教育机构的学术委员会在对申请人、其学业成绩和科学(创造性)活动进行公开讨论后,于本年度7月1日前进行。 初步审议时,申请人须向学术委员会提交: 成绩册摘录; 院系、教研室推荐信; 科学(创造性)工作摘要; 导师意见; 科学(创造性)工作评论(评述); 科学工作清单及其单行本。 所有文件提交两份。每套文件装订在活页夹中,封面上注明提交工作的机构名称、申请人的姓、名、父称,以及工作名称。
  • 学术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以简单多数票决定提名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 学术委员会的决定是各部委和机构向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提交关于授予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的请求的基础。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每年审议一次奖学金申请。文件接收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5日,审议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25日。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授予国立高等教育机构学生的决定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部务会做出。 授予奖学金之前,须根据既定标准对申请人的教育和科学(创造性)准备水平进行认真专家评审。 为此,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 设立特别竞争委员会,负责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中进行竞争性选拔; 按工作审议方向组建专家组,评估申请人的教育和科学(创造性)准备水平; 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阁部长下属的国家测试中心共同制定信息技术、乌兹别克斯坦历史、外语的测试题目; 规范竞争委员会和专家组的工作程序; 确定竞争委员会会议的举行日期。
  • 竞争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进行申请人最终选拔,并在申请人及其工作获得参与投票的委员会成员至少2/3的赞成票时,推荐学生候选人获得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 在投票后申请人数量超过名额配额的情况下,优先考虑获得票数较多的申请人。 竞争委员会的决定经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部务会批准后生效。 竞争委员会有权推荐未获得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但表现最佳的参赛者获得提名国家奖学金。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部务会的决定是国立高等教育机构发布关于授予和支付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给学生的命令的基础。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每年授予学生,自9月1日起为一个学年,严格按照既定金额发放。
  • 获得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将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部务会上隆重颁发"总统奖学金获得者"证书。
  • 获得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国立高等教育机构毕业后两年内,可在相关专业免试进入硕士(本科奖学金获得者)并基于助学金入读,或免试进入研究生院(aspirantura)(硕士奖学金获得者)。如果研究生院和硕士专业的专业不一致,则仅参加研究生院专业的入学考试。
  • 获得乌兹bekistan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毕业后两年内,保留被派往国外继续攻读硕士(本科奖学金获得者)和研究生院(aspirantura)(硕士奖学金获得者)的权利。
  • 学生因当前学习成绩不佳、违反学业纪律和科学道德而可能被剥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此决定可在学年内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部部务会根据学生所在高等教育机构所属部委和机构的呈报做出。
  • 学生关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国家奖学金授予的申请和投诉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审议。